買凈水機送電動車?不少老年消費者因此上當受騙。近日,浙江省永康市消保委提醒消費者:對流動銷售的產品要提高警惕,千萬別貪小便宜。
2021年11月,永康市消保委接到多位群眾投訴,稱他們購買宣稱為“容聲凈水機”品牌凈水器時,銷售方贈送的電動車是“三無”產品,不但不能上牌,而且存在嚴重的質量問題。
據投訴人介紹,該品牌凈水器采取下鄉、在市區各小區銷售的方式,通過文藝表演吸引消費者,借機推銷凈水器,并提出消費者以2980元的價格即可購買價值4000余元的該品牌凈水器,同時還可免費獲贈一輛“沂蒙之星”牌電動車。在巨大優惠的吸引下,不少群眾購買了該凈水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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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一些消費者表示,凈水器功能與宣傳嚴重不符,存在質量問題,所送的電瓶車不符合產品質量規定,不能上牌。消費者聯系商家處理問題,商家以各種理由推脫,后無法聯系,只好到永康消保委進行投訴。
永康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接到投訴后立即展開調查,發現推銷人員已跑路。根據消費者提供的線索,找到了該品牌凈水器的售后維修人員。該維修人員提供了一份合作協議,協議顯示:約定銷售方負責保修期內的售后服務,保修期外售后由維修人員負責;維修人員同時表示并不知曉銷售方“買飲水器送電瓶車”的行為。執法人員聯系了“沂蒙之星”牌電動自行車的生產商,生產商提供了該品牌電動自行車的產品合格證明,出廠時電瓶與車輛信息都是一致的。而現在電瓶與車輛信息不一致,應該是他人轉手銷售途中更換了電瓶。
永康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認為,該品牌整車出廠時為合格產品,目前投訴人的電動自行車車架、蓄電池與合格證信息三者不匹配,導致無法上牌,不能就此認定該品牌電動自行車為偽劣產品。
另據記者了解,自2021年10月以來,浙江推行“浙江e行在線”數字化平臺,要求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時對車輛、蓄電池掃碼核驗,同時車輛、電池、所有人信息集成關聯綁定,發放“碼牌合一”的數字化車牌,未賦碼的電動自行車將無法上牌。
截至2021年12月底,永康市市場監管局和永康市消保委共接到相關投訴27起。鑒于受害人大多數為老年人,接到舉報后,永康市市場監管局直屬中隊及時與投訴群眾進行聯系溝通,制作筆錄,了解情況。
為進一步確定所贈送電動自行車的質量狀況,工作人隨機抽取了一輛電動自行車送至紹興市質量技術監督檢測院進行產品質量檢測,該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判定送檢電動自行車為不合格產品,原因是更換了電池后導致報警裝置失效。隨后,永康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將違法線索移送電動自行車生產廠家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進行調查處理。
為切實保障消費者權益,工作人員經過多方溝通努力,終于與電動自行車廠家取得聯系,幫助要求上牌的消費者取得購車發票,最終電動自行車廠家同意一次性補償22位消費者,共計8000元。同時,工作人員聯系相關部門,幫助消費者個人以280元的價格在本地電動自行車銷售店更換了符合要求的電瓶,成功上牌上路。
●消費提醒
謹慎購買流動銷售商品
永康市消保委提醒廣大消費者,對流動銷售的商品要提高警惕。流動銷售沒有固定門店,所賣商品的售后服務很難得到保證,出現問題維權比較難。消費者應增強自我防護意識,克服圖便宜的心理,盡量選擇具備一定規模和信譽好的商場和實體店,最好不要輕易購買流動攤販的商品。
要有理性消費觀念。這類流動擺攤銷售模式,通過現場氣氛的營造,容易使人沖動消費,特別是一些老年消費者,往往缺乏理性的判斷,購買一些超過實際需求的物品。對商家在現場宣傳的信息應該仔細甄別,購買前應該認真了解產品的性能、質量等信息。
消費維權要及時。消費者在發現自身權益受到侵害時,應收集好相關票據、宣傳資料等證據,及時向相關部門投訴。特別是老年消費者,不要因為好面子,不愿和家里人說,也不愿意向有關部門投訴,等到家人發現卻為時已晚,維權難度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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