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發布《關于征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調整意見和建議的通知》。其中提到,首次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家庭首套住房的,最高貸款比例設定為70%;異地貸款及其他情況最高貸款比例設定為40%。
具體而言,在貸款比例方面,鄭州計劃按照繳存和購房情況設定最高貸款比例(貸款金額占房產總價比例)。首次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家庭首套住房的,最高貸款比例設定為70%;異地貸款及其他情況最高貸款比例設定為40%。此外,鄭州將參照其他地市和銀行商業住房貸款的審批要求,按照公積金貸款月還款額不超過家庭收入的50%的標準,認定借款人的還貸能力。
申請條件方面,通知建議擬適當延長申請公積金貸款的繳存時限。在貸款額度方面,要求結合鄭州不同區域的住房價格,按市區(含市內五區、鄭東新區、高新技術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和非市區分別設定最高公積金貸款限額。
此前,鄭州市曾在2019年12月提高公積金貸款額度,具體為:借款人夫妻雙方均符合公積金貸款條件且為家庭首次申請公積金貸款的,最高貸款金額由60萬元提高至80萬元。借款人單方符合公積金貸款條件或家庭二次申請公積金貸款的,最高貸款金額由40萬元提高至60萬元。
中國商業經濟學會副會長宋向清表示,此項政策非常規但具有可操作性。
“政策出發點是積極調控,區別對待,該保即保,能限就限。這是一個非常規但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因為房地產項目具有區域限定性,不可挪移,因城施策可以細化到不同城區,甚至細化到不同板塊,所以,這個政策看起來似乎難以落地,不易操作,實質上具有針對性、可行性和有效性。”宋向清說。
在他看來,政策目的是確保不同區域的房地產市場可以通過不同的政策實現自主可控、積極穩定和健康的發展,可通過試點補充完善和再調整。這次擬調整一是保障了首次使用公積金貸款購房者的利益訴求,二是有利于限制炒房者的行為,三是可以為實體經濟發展預留更多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