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銀保監會12月31日對外宣布,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綜合考慮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資產規模、機構類型等因素,分檔設置房地產貸款余額占比和個人住房貸款余額占比兩個上限,對超過上限的機構設置過渡期,并建立區域差別化調節機制。為何要出臺這一舉措?
人民銀行、銀保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建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有利于市場主體形成穩定的政策預期,有利于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可持續發展。
近年來,我國房地產長效機制實施取得明顯成效,房地產貸款增速穩步回落。數據顯示,截至2020年三季度末,我國人民幣房地產貸款余額同比增長12.8%,增速連續26個月回落。
盡管如此,在兩部門看來,仍需要進一步增強銀行業金融機構抵御房地產市場波動的能力,防范金融體系對房地產貸款過度集中帶來的潛在系統性金融風險,提高銀行業金融機構穩健性。
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副主任曾剛表示,此舉符合“房住不炒”的政策定位,避免信貸資金過度流入房地產市場,進一步支持制造業、科技等經濟社會發展重點領域和小微、“三農”等薄弱環節融資。
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如何約束銀行?
房地產貸款余額占比上限和個人住房貸款余額占比上限分為五檔:中資大型銀行分別是40%和32.5%,中資中型銀行分別是27.5%和20%,中資小型銀行和非縣域農合機構分別是22.5%和17.5%,縣域農合機構分別是17.5%和12.5%,村鎮銀行分別是12.5%和7.5%。
一直以來,個人住房貸款頗受銀行青睞,且占比穩定。2020年三季度末,我國個人住房貸款余額33.59萬億元,同比增長15.7%,增速與上季末持平。從上市銀行披露的半年報來看,2020年上半年,個人住房貸款仍是上市銀行個人貸款的主要投放方向。
兩部門有關負責人介紹,目前大部分銀行業金融機構符合管理要求。
對于超出管理要求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兩部門要求其合理選擇業務調整方式、按年度合理分布業務調整規模,確保調整節奏相對平穩、調整工作穩妥有序推進。個別調降壓力較大的銀行,通過延長過渡期等方式差異化處理,確保政策平穩實施。
個人住房貸款余額占比明確上限后,會對購房者貸款帶來怎樣的影響?
“應該不是所有銀行的個人住房貸款都會受影響,有些銀行距離上限還有一定空間。”一位國有大行人士告訴記者。
曾剛認為,2021年銀行信貸結構將進一步優化,不同類型銀行將根據自身距上限空間,調整個人住房貸款的額度,購房者可根據具體銀行情況進行選擇。
不過,為支持大力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兩部門明確表示,住房租賃有關貸款暫不納入房地產貸款占比計算。
記者了解到,目前人民銀行正會同相關部門研究制定住房租賃金融業務有關意見,并建立相應統計制度,屆時對于符合定義的住房租賃有關貸款,將不納入集中度管理統計范圍。
兩部門有關負責人表示,將密切監測相關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業務開展情況,對異常增長的,將督促采取措施及時予以校正。
關鍵詞: 房地產